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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2012年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通知

http://en.jybest.cn    河北人事考试中心  2012-02-15   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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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考务工作的通知

 

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(职称)考试中心:
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、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《关于做好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12]6号)要求,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(笔译)的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  一、报考计划

 

        2012年将组织两次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,时间分别为5月26、27日和11月10、11日,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。根据《关于印发〈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评价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1]51号)的规定,从2012年开始增设一级翻译考试,每年举行一次,2012年度安排在上半年进行,只设一级英语笔译、一级英语口译两个专业。
  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我省只开考英语笔译、口译考试,其中口译考试事宜由河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负责。
  联系地址: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
  联 系 人:田红
  联系电话:0311—80788519
  请各市按照工作计划(附件1)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。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需自行到规定的省(市)报名、考试。

 

  二、报考条件

 

  (一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,恪守职业道德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。
  1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、类别二级翻译证书;
  2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。
  (二)报考二级、三级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,不限制报名条件。
  (三)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学位[2008]28号)文件规定,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,凭学校开具的“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”(加盖学校公章)在报考二级口、笔译翻译专业资格(水平)考试时免试《口(笔)译综合能力》科目,只参加《口(笔)译实务》科目考试。
  全国现有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(MTI)教育试点单位(见附件3)。
 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(样式)见附件4。

 

  三、报名方式

 

  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,时间为:2月22日至3月13日(上半年);8月17日至9月14日(下半年)。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(www.hebpta.com.cn),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,上传近期免冠照片,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于报名日期截止前进行网上交费。
  报考一级英语笔译或符合二级笔译免试条件报考人员,于3月13日前(上半年)和9月14日前(下半年)持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二级翻译证书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或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22房间进行资格审查(周六、日及节假日除外),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。
  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
  电话:0311-83813878
 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可从网站下载、复印。
  各市要切实做好考试信息的宣传工作,并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网站,熟悉网上报名流程,做好相关服务。

如有相关问题,可拨打免费咨询热线:010-584435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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